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评价中心
关于集中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科技成果评价(原科技成果鉴定)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、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客观评价结论。
评价结论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必要前提,同时是科技成果登记、科研计划立项、生产许可证审批、科技成果转让交易、科技资产评估、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以及申报国家级、省级首台套等重要依据和企业潜在价值的重要支撑。
为了更好地服务全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及科技型企业,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,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申请和评价时间
本次集中评价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。
二、评价方式
现场会议+视频
三、组织机构
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江西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
四、评价机构
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评价中心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长水 13576968766(微信同号)
地 址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382号江西省科学院综合楼五楼507室
邮 箱:171353334@qq.com
附件:委托单位所需提供评价材料目录
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评价中心
2023年12月26日
委托单位所需提供评价材料目录
一、应用技术成果
1. 委托评价单位基本情况(注册资金、成立时间、固定资产、年销售额、单位法人证书等)
2. 项目简介
3. 评价申请表
4. 项目总结报告(项目来源、研制经费、研制时间、工作总结等)
5. 技术研究报告(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、技术特征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、技术成熟程度、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,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、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、存在的问题等);
6. 专利证书(发明、软著、实用新型等);
7. 查新报告;
8. 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、测试记录报告; (可选)
9.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;
10. 论文和论著;(可选)
11. 标准;(可选)
12.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;(可选)
13. 缴税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、环境生态效益证明;
14. 用户使用报告;
15. 汇报PPT文件
16. 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。
二、软科学研究成果
1. 研究报告;
2. 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;
3. 论文(论著)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(论著)正面引用证明;
4. 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;
5. 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。